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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轉到 iOS軟體許可協議


先仔細閱讀本軟體許可協議(「許可證」)才使用Apple軟體。閣下一選擇同意,即表示同意接受本許可證的條款約束。如閣下不同意本許可證的條款,請選擇不同意


在本軟體可用以複製材料的範圍內,閣下獲許可只用以複製沒有著作權的材料、閣下擁有其著作權的材料、授權閣下獲或合法允許閣下複製的材料。如閣下不肯定複製任何材料副本的權利,應聯絡閣下的法律顧問。 


1. 一般規定

A. 本許可證所附的Apple軟體和任何第三方軟體、文檔、介面、內容、字體及任何資料,不論是儲存於唯讀記憶體、任何其他載體或屬任何其他形式(合稱「Apple軟體」),是由Apple Inc.(「Apple」)許可閣下使用而非售予閣下,而且閣下只可根據本許可證的條款加以使用,Apple和/或 Apple 的許可人保留對 Apple 軟體本身的所有權,以及保留一切並未明確授予閣下的權利。


B. Apple可對閣下相容的Android裝置的Apple 軟體酌情提供未來升級或更新版本,Apple 軟體升級和更新版本(如有的話)未必包含Apple就較新版本或其它型號Android裝置或Android作業系統軟體其它版本發行的所有現有軟體功能或新的功能。本許可證的條款將監管由 Apple 就原先 Apple 軟體提供的任何軟體升級或更新版本,除非該升級或更新版本另外連同獨立許可證,在此情況下,閣下同意以該許可證監管該升級或更新版本。


2.  允許的許可證用途和限制    

A. 許可證。在必須遵守本許可證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閣下獲授予有限的、不可轉讓的非獨家許可證,可於本許可證的有效期內,在由閣下擁有或控制的任何相容的Android裝置上,安裝和使用Apple軟體一個副本。閣下不得在網路上分發或提供Apple軟體,以致Apple軟體在同一時間可供多 台裝置使用。閣下不得出租、租賃、出借、出售、再分發或再許可Apple 軟體。


B. 系統要求。只有符合Apple指定系統要求的Android相容硬體和作業系統軟體,才會支援Apple軟體。


C. 內容。Apple軟體可用以複製材料,只要其使用限於複製沒有著作權的材料、閣 下享有著作權的材料、或授權閣下或合法允許閣下複製的材料。通過閣下的Android或iOS裝置顯示、儲存或訪問的任何內容,其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屬於相關的內容所有權人。此等內容可能受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法律和條約保護,及可能須遵守提供該等內容的第三方使用條款。除本許可證另有規定外,本許可證並不授予閣下使用該等內容的任何權利,亦不保證該等內容將繼續提供給閣下。


D. 不得倒序製造。閣下不得且閣下同意不會或讓其他人複製(本許可證明示允許除外)、反彙編、倒序製造、拆裝、企圖匯出其原始程式碼、解碼、修改Apple軟體或創建其衍生作品、或Apple軟體或其任何部分(適用法律禁止任何前述限制除外,或可能包括在Apple軟體內的開放源組件使用許可證條款允許除外)。


E. 遵守法律。閣下同意使用Apple軟體和服務須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包括在閣下居住或在閣下下載或使用Apple軟體和服務的國家或地區的當地法律。


F. 自動更新。 如閣下選擇允許自動更新app,閣下的裝置會就Apple軟體的更新版本和升級版本進行定期檢查。如有提供更新版本或升級版本,該更新版本或升級版本會自動下載和安裝到閣下的裝置上,以及閣下的週邊裝置(如適用)。任何時候閣下均可完全關閉自動更新app,只需更改可在Google Play 設定項下找到的自動更新app設定。


3.同意使用資料。

 A. 資料遷移。Apple軟體會將資料直接從閣下的Android裝置遷移到閣下選定的一個iOS裝置。遷移的資料可包括以下內容:


·     媒體檔(例如照片、視頻、電影和書籍)

·     應用程式資料(例如連絡人、行事曆輸入內容和瀏覽器書簽)

·     用以識別閣下的Android裝置上的應用程式、電影和書籍的中繼資料

·     閣下的Google和Gmail用戶名


媒體檔將會遷移到並存儲在iOS裝置上供閣下使用。應用程式資料將會遷移到iOS裝置上,用以配置iOS裝置上的應用程式。中繼資料將會傳送到iOS裝置然後傳輸給Apple,以便向閣下提出下載建議(例如建議閣下的Android裝置已安裝之app下載某個iOS版本)。閣下的Google和Gmail用戶名將會傳送到iOS裝置,以幫助配置iOS裝置上的帳戶。閣下已保存的密碼不會被傳送。除中繼資料外,從閣下的Android裝置傳送的資料不會發送給Apple。從閣下的Android裝置傳送的資料,不會被發送給第三方。  


由於受到技術的限制,有些資料可能無法從閣下的Android裝置遷移,例如數位權限管理或由閣下的Android裝置或第三方施加的限制。


閣下同意Apple及其子公司和代理人可基於上述目的收集、維護、傳輸、處理和使用這些資料。


在使用Apple軟體前閣下應檢查閣下的許可協議,確保閣下有權將閣下的媒體檔複製到另一個裝置。


B. 隱私政策。任何時候閣下的資訊將會依照Apple的隱私政策處理,該政策通過提述方式納入本許可證之內,並可在 http://www.apple.com/legal/privacy/ 查閱。


4. 有效期及終止   本許可證維持有效,

直至終止之時為止。如閣下並未遵守本許可證任何條款,閣下在本許可證的權利將立即終止或以其他方式停止生效,Apple不會另行通知。本許可證終止時,閣下應停止使用一切Apple軟體及銷毀所有複製Apple軟體的全部或部分的複製本。本許可證第3、4、5、6、7、9和10條在如此終止後繼續有效。


5. 不作出保證

A. 如閣下是消費者客戶(指在閣下的行業、業務或專業以外使用Apple軟體的人) ,閣下在居住國可能享有法定權利,禁止以下限制適用於閣下。這些限制若被禁止即不適用於閣下。要進一步 瞭解相關的消費者權利,閣下應聯繫當地的消費者諮詢組織。


B. 閣下明示承認和同意,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閣下使用APPLE軟體和和通過APPLE軟體執行或訪問的任何服務須自行承擔風險,而且有關質量滿意、性能、準確性及努力等方面的全部風險均由閣下承擔。


C.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軟體和服務是「按現狀」和「可提供情況」提供的,附有一切故障而不帶有任何種類的保證;APPLE和APPLE的許可人(在第5、6條中合稱為「APPLE」)特此否認就APPLE軟體和服務作出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保證和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適銷性、質量滿意、適合作某特定用途、準確性、不受幹擾地享用及不侵害第三方權利的默示保證或條件。


D. APPLE並不保證閣下可不受幹擾地享用APPLE軟體和服務,APPLE軟體包含的功能或所執行或提供的服務會符合閣下的要求,APPLE軟體和服務將不受幹擾地操作而且毫無錯誤、任何服務將持續提供、APPLE軟體或服務的缺陷將被糾正、或APPLE軟體可與任何第三方軟體、應用程式或第三方服務相容或共同運作。安裝本軟體可能影響第三方軟體、應用程式或第三方服務的可用性。


E. 閣下進一步承認,APPLE軟體和服務並非專為用於若APPLE軟體或服務出現故障或時間延誤、或所提供的內容、資料或資訊出現錯誤或不準確之處時,可能會導致人身傷亡或嚴重的有形或環境損害的情況或環境,包括但不限於操作核子設施、飛機導航或通信系統、空中交通管制系統、生命維持機器或武器系統。


F. APPLE或APPLE授權代表給予的口頭或書面資料或意見均不構成任何保證。如發現APPLE軟體或服務有缺陷,閣下須承擔所有必要的維修、修理或糾正的全部費用。有些國家地區不允許排除默示保證或對消費者的適用法定權利加以限制的做法,因此上述排除和限制可能並不適用於閣下。


6.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並未禁止的範圍內,在任何情況下,對由於閣下使用或無法使用Apple軟體和服務、或與Apple軟體或服務共同使用或無法共同使用任何第三方軟體或應用程式所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人身傷害或任何附帶的、特別的、間接的或後果性的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 資料混亂或損失、不能傳輸或接收任何資料或資訊、業務中斷的損害賠償或任何其他商業損害賠償或損失,無論其成因及基於哪一種責任理論(合同、侵權法或其他),Apple概無須負責,即使Apple已知悉可能發生上述損害賠償。有些國家地區不允許對人身傷害,或附帶或後果性損害賠償排除或附加責任限制,因此此項限制可能並不適用於閣下。在任何情況下,Apple就所有損害賠償對閣下承擔的全部責任(除在涉及人身傷害的情況中根據適用法律規定的損害賠償外)不應超過五十美元(US$50.00)。即使前述補救方法失去其主要作用,上述限制仍將適用。


7. 出口控制    

除美國法律及獲得Apple軟體的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授權外,閣下不得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出口或轉口Apple軟體。特別是(但不以此為限) Apple軟體不得出口或轉口 (a) 到任何遭美國禁運的國家,或 (b) 給美國財政部的特別指定國民名單或美國商務部的被禁人士或機構名單或任何其他受限制方名單上的任何人士。閣下使用Apple軟體,即表示閣下聲明和保證閣下並非位於上述任何國家,或列入上述任何名單。閣下並同意不會使用Apple軟體於美國法律禁止使用的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發展、設計、製造或生產導彈、核武器或化學或生物武器。


8. 政府最終用戶  

Apple 軟體和有關文件均屬「商業項目」,該詞定義見 48 C.F.R. §2.101,包含「商用電腦軟體」和「商用電腦軟體文件」,定義見 48 C.F.R.§12.212 或 48 C.F.R.§227.7202,以適用者為準。在符合 48 C.F.R.§12.212 或 48 C.F.R.§227.7202-1 至 227.7202-4 (以適用者為準) 的規定下,商用電腦軟體和商用電腦軟體文件(a)只作為商業項目許可美國政府一般使用者使用,及(b)只附有根據本許可證條款和條件授予所有其他一般使用者的權利。Apple 根據美國的著作權法律保留任何未經發布的權利。


9. 管轄法律和可分割性    

本許可證受(適用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居民之間訂立並全部在加利福尼亞州境內履行的協議的)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管轄並按該等法律解釋。本許可證不受《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管轄,並明確排除該公約的適用。如閣下是英國消費者,本許可證將受對閣下居住國家地區具司法管轄權的法律管轄。如具有合法管轄權的法院因故裁定本許可證任何條款或其任何部分不能執行,本許可證其餘條款或部分應繼續充分有效。


10. 全部協議;管轄文字    

本許可證構成閣下與Apple之間有關Apple軟體的全部協議,並取代與該標的事項有關的以前或現在的所有共識。本許可證的修訂或修改須經Apple簽署書面文件才具有約束力。本許可證的任何譯本只為當地需要而設,如英文本與任何非英文譯本有任何不一致之處,在閣下所在國家地區當地法律不禁止的範圍內,應以本許可證的英文本為準。


EA1301

2015年7月16日